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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新生領學生證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 : 2025-08-28

114新生(含轉學生)領取學生證

繳交學籍記載表及畢業證書注意事項

 學生證

  1.需完成註冊手續:繳納學雜費或辦妥就學貸款(已繳納差額)。

  2.領證方式:統一通知系辦領回,不需個別來領。

  3.領證時間:第一批114年9月3日(以9月2日早上9:00產出之已繳納學雜費清冊為發放依據);第二批114年9月10日起陸續通知。

 繳交學籍記載表

   9月15日起全班收齊後,統一繳至註冊課務組,請勿個別送件

 繳交畢業證書

1.大一:高中畢業證書正本,9月15日起全班收齊後,統一繳至註冊課務組,請勿個別送件,查驗完畢亦統一發還。

2.碩博班(含轉學生):已繳交的學位證書或修業證明書,查驗完畢預計10月底發還。

 ◎其他重要提醒:

申請中文在學證明,已加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即為中文在學證明,請自行影印即可使用,毋需另外申請。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