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新生(含轉學生)領取學生證
繳交學籍記載表及畢業證書注意事項
◎學生證
1.需完成註冊手續:繳納學雜費或辦妥就學貸款(已繳納差額)。
2.領證方式:統一通知系辦領回,不需個別來領。
3.領證時間:第一批114年9月3日(以9月2日早上9:00產出之已繳納學雜費清冊為發放依據);第二批114年9月10日起陸續通知。
◎繳交學籍記載表
9月15日起全班收齊後,統一繳至註冊課務組,請勿個別送件
◎繳交畢業證書
1.大一:高中畢業證書正本,9月15日起全班收齊後,統一繳至註冊課務組,請勿個別送件,查驗完畢亦統一發還。
2.碩博班(含轉學生):已繳交的學位證書或修業證明書,查驗完畢預計10月底發還。
◎其他重要提醒:
申請中文在學證明,已加蓋本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即為中文在學證明,請自行影印即可使用,毋需另外申請。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