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考試】校外指導教授申請書
發布日期 :
2022-08-01
一、申請校外指導教授需經學程會議通過,請於確定後盡快告知,俾利學程會議提案。
二、請務必先告知校內專任教師或導師,經校內外教師同意後,填具本表繳交至學程辦公室。
三、未填具本表申請校外指導且未經學程會議通過者,不具指導效力。本學程亦無需支付指導費或任何費用。
四、校外指導教授申請相關作業,請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及本學程修業規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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