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申請通過名單:
外文系 110104006
東南亞系 110108055
國比系 111402038、112402030
教育學院學士班 112453012
113-1 課程注意事項:
1. 可承認課程:
序 | 課號(微學程) | 課名 | 學分 | 課號(碩) | 課名 | 學分 |
1 | 385066 | 國語語音學 | 2 | 385059 | 國語語音教學 | 3 |
2 | 385069 | 華語文教材教法 | 2 | 385001 | 華語文教材教法 | 3 |
2. 跨系修課
序 | 科系 | 課號 | 課名 | 學分 |
1 | 資工 | 215054 | 程式設計與電腦系統 | 3 |
2 | 外文 | 045111 | 第二語習得 | 3 |
3. 課程若無法於選課系統呈現,可人工加選
4. 想進行華語教學實習者,請先取得本學程齊婉先老師同意,另須修習「華語文教材教法」
5. 因微學程結業學分僅有7學分,恕不接受承認申請本「微學程」前所修習的課程。
例:申請修讀學期為113-1,但已於112-1修習「第二語習得」,該課程無法承認微學程結業學分。
但在113-1修習「第二語習得」是可算在微學程結業學分。
6.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