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發表學生填寫,並向指導教師、校外委員確認簽名後,交至學程辦公室。
二、本學程學生須於第二學年結束前選定指導教授以及進行論文研究計劃書發表。選擇校外指導需經學程會議通過,請盡早告知,以便利會議召開。
三、欲進行發表者一律須填具此表,並於每年4月底(下學期)或11月底(上學期)前繳交至學程辦公室。
四、本學程學生論文研究計劃書發表由學生主動提出申請,並負責校內外口試委員之邀請、考試場地之租借等聯絡事項。
五、發表完畢後,請將審查意見紙本、論文電子檔、PPT電子檔及錄音檔給助理。
六、格式為APA或MLA,務必完成前三章,並包含封面以及參考文獻。
七、論文研究計劃書發表以錄音為主,請自行決定是否錄影,錄影檔案請自行存檔,無須繳回。
八、相關注意事項已於申請表內註明,請務必詳閱。
※ 請提前進行發表模擬